近日 ,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发改委联合下发《自治区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(清洁取暖)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》 。
通知明确 ,自治区按照技术等级分类确定补助标准 ,“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”、“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+水源热泵”等技术为三星级技术 ,按照140—150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;“空气源热泵”等技术为二星级技术 ,按照40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;“空气源热风机”等技术为一星级技术 ,按照10-20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 。
采用多种技术的项目 ,按照技术等级和标准分贝计算补助金额 。
值得注意的是 ,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、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、水源热泵、太阳能光电+电蓄热锅炉系统需要实现 ,在环境温度-25℃时 ,供暖出水温度不低于65℃ ,太阳能保证率不低于68% ,室内温度不低于18℃ 。
评审内容方面 ,通知对项目日期及建设周期也做出相关界定 ,申报项目需为新建项目(已完工项目不再支持) ,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应超过1年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