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 ,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菏政办字〔2021〕22号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》 ,指出 ,2021年菏泽全市城镇地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22.7万平方米;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10.50万户 。 明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工程建设任务 ,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 ,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。 通知指出:对热源条件和电力基础设施较好、地热资源丰富、燃气供应充足的地区 ,鼓励优先发展集中供热、空气源热泵、地源热泵、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集中供暖方式 。 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村居 ,根据电网、气源情况稳步推进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改造 。 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、地源热泵等能效比高、节能环保的取暖设备及其它新型设备 。
本《实施方案》主要包括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实施步骤、资金政策、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的内容 。
(一)总体要求 。 按照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”的方针 ,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,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,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,为推动我市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、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出积极贡献 。
(二)主要任务 。 2021年全市城镇地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22.7万平方米;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10.50万户 。
(三)实施步骤 。 明确“方案制定-立项审批-建设实施-考核验收-维保管护”清洁取暖建设周期内的各项工作流程 ,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。 明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工程建设任务 ,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 ,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清洁取暖目标任务 。
(四)工作要求 。 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异地扶贫搬迁、黄河滩区迁建等重点工作 ,优先向取暖需求高、改造意愿强的群众倾斜 ,积极在集中供热管网能覆盖到的城乡结合部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,加大对美丽乡村振兴安置社区的清洁取暖改造支持力度 。 按照“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、以气定改、以电定改、因地制宜、多能互补、节能降耗”的原则 ,“逐小区、逐村”研究确定符合地方实际、群众习惯的技术路线 。 改造要求每户不少于2个房间 。
(五)资金政策 。 根据省计划补助标准900元/户 ,结合去年实施经验 ,一是建议新增城镇集中供热722.7万平方米 ,继续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 ,二是建议农村地区10.5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,每户执行补贴900元的补贴标准 ,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 。 三是市级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 ,对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进行奖励 。
(六)保障措施 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,继续推行市领导包保和市直部门督导县区制度 ,各部门延续《菏泽市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》中的职责分工 。 二是严格督查考核 ,定期及时统计、上报改造工作情况 ,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。 三是抓实气电供应 ,保障2021-2022年供暖季民生用气需求 ,提高冬季用电高峰期电网电力系统灵活性和调节能力 ,确保冬季取暖用电供应保障 。 四是抓好安全管理 ,继续实行“双安全员”(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)制度 ,确保设施、设备安全 。 五是加强宣传服务 ,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认识和认可度 ,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