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 ,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 ,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。 这是全国首部以促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为立法主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。
《条例》提出 ,支持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 ,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 ,统筹推进氢能利用 ,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 。 支持用能单位采用高效节能设备 ,推广热电联产、余热余压回收、能量梯级利用、利用低谷电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,实施新能源、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,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