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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: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、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

发布时间:2022-04-26 13:59阅读次数: 分享到:


       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通知 。

       《方案》指出  ,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 。 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,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  ,宾馆、医院、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、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 。 在沿江、邻河、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 。 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 ,开展“光储直柔”一体化试点建设  ,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 。 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 ,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  ,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、大型商场、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 。 到2025年  ,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%  ,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  ,厦门、漳州、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