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 ,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清远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,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提到 ,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,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型设施设备 。 鼓励和扶持太阳能光伏、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,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、空调热回收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。